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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生签订劳动合同要注意哪些事项?
作者:就业指导办 更新时间:2016-12-16 点击数:

毕业生签订劳动合同要注意哪些事项?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视为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合法权益的法律保障;社会生活千变万化,劳动合同的种类和当事人的情况都非常复杂,我国< <劳动法>>只是对劳动合同的原则性、纲领性指导和规范,不可能对每个劳动合同都做出详细的规定,况且有些合同条款是无法用< <劳动法>>加以规定的。劳动合同可以对劳动内容和法律未尽事做出具体的规定,使双方明确了权利和义务,促进双方全面履行合同,防止因违约而导致责任发生;劳动合同在发生劳动争议时也是解决纠纷的重要依据,使用人单位和劳动者解决纠纷更有利,降低争议解决成本和社会耗损费用。为此,签订一份完备、公平合理的劳动合同对于你和公司来说都很重要。

●     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时地位平等,应当在自愿的基础上协商一致。为了提高签约效率和节约签约动量,实践中较为常见的是用人单位事先拟好劳动合同,由劳动者做出是否签约的决定而不允许改变合同内容,也就是签订格式合同;虽然格式合同中单方面限制劳动者主要权利和免除用人单位主要义务的条款因违反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而归于无效,但劳动者签约时仍然应当注意完全理解格式合同的条款内容,并对其中的不合理部分提出异议。

●     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为:一、劳动合同期限;二、工作内容;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四、劳动报酬;五、劳动纪律;六、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七、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双方还可以约定劳动合同的补充条款。其中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条款比较重要,因为《劳动法》和《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补偿办法》规定双方可以协商约定责任的认定、赔偿的范围、计算方法和承担方式,一旦发生纠纷用人单位常常以此提请仲裁,而是劳动者处于不利地位。

●     当前我国人才流动比较频繁,为防止不正当竞争,用人单位一般与高级职员在劳动合同中规定,劳动者在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后的一定期限内,负有保密义务,不能到生产同类产品或经营同类业务,且有直接竞争关系的其他单位任职,这是劳动合同中的竞业避止条款。因为竞业避止肯定会限制劳动者的职业自由,直接影响劳动者离开用人单位后的职业发展和经济收入,所以用人单位应向劳动者支付一定数额的补偿费,在竞业避止的年限内,补偿额一般不低于人员工资的50%,竞业避止的年限应当适合,一般不超过两年。劳动者在签订竞业避止条款应特别注意工资补偿、止年限、止范围等,进行有效的自我保护。

●     还应当注意:劳动合同约定的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限内,最长的不得超过6个月;工作内容可以规定劳动者从事某一项或者几项具体的工作,也可以是某一类或者积累工作,但都要求明确而具体。用人单位不得将劳动合同的法定解除条例列为约定解除条件,借以逃避用人单位在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承担的经济补偿义务。如果劳动者家庭驻地离工作单位特别远,在合同中还应有食宿的解决方案。由于国务院目前尚未对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制度做出具体规定,对于企业高级职员来说,应当要求在劳动合同中明确。同时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据法律参加社会保险,这并不是合同所约定和双方所能协商解决的,但双方可以就医疗、养老和人生意外伤害等补充商业保险订立现行的条款。